為了加快推進我省餐飲業產業化進程,更好地為廣大消費者提供誠信服務,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開展全省餐飲業相關產品的推薦認定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推薦認定范圍
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推薦產品認定范圍包括:與餐飲企業及烹飪相關的設備、原輔料、食品和用品等產品。
二、推薦認定條件
(一)推薦產品經市場銷售2年以上。在國內市場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企業具有一定的實力和生產規模。
(二)推薦產品擁有穩定的產品質量和較好的服務質量,在餐飲行業中擁有較高聲譽,為同類產品中知名晶牌或獲得過榮譽稱號。
(三)推薦產品應為某一商標晶牌下的單一產品,具有產品標簽、說明書和注冊商標。
(四)申報企業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企業與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生產及銷售的規定。
(五)申報企業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較佳的經濟效益。
三、推薦認定程序
(一)申報企業填寫(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推薦產品認定申報表》(見附件)。
(二)申報企業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或免檢證書、環境保護合格證書,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產品樣品或圖片、標簽、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三)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對申報企業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四)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派遣專家認定組開展市場調查,并對產品質量進行認定工作。
(五)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審核批準,并頒發推薦產品證書。
四、企業權益
(一)在授權期內,獲得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推薦產品冠名權.
(二)在授權期內,享有“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推薦產品”名稱、標志及字樣在該產品包裝及該產品相關宣傳上的使用權。
(三)具有全省餐飲行業大型活動的優先參加權和宣傳權。
五、使用及終止
(一)推薦產品冠名使用期限為3年。
(二)獲得推薦產品冠名的企業3車期滿若繼續享有推薦產品冠名,在冠名使用截止日期前2個月提交推薦產品冠名廷期使用申請書,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按相關條件復審,并于1個月內提出復審意見。
(三)獲得推薦產品冠名的企業每年12月底前向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報告推薦產品情況。推薦產品在推薦期內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嚴重侵權行為、違反有關規定、停產轉產破產等情況時,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有權終止或撤銷對該企業的推薦產品冠名。
(四)推薦產品如受到消費者投訴,獲得推薦產品冠名的企業有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予處理,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有權撤銷對該企業的推薦產品冠名。
(五)被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終止或擻銷推薦產品冠名的,不退上述費用在企業申報時一次交納經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審核,認為不符合推薦條件,退還企業第4項和第5項費用。
附件:“河北省飯店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推薦產品”申報表 附件.rar |